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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禁暑假组织补课的规定

2007-09-09 17:29:32  作者:教育局  来源:本站原创  浏览次数:6  文字大小:【】【】【

严禁暑假组织补课的规定

 

东至 县 教 育 局

 

暑假即将开始,为规范教师管理,强化师德建设,确保学生安全,现就严禁暑假补课问题作如下规定:

一、全县所有中小学,在暑假期间不得组织集体补课,更不得搞有偿补课(高中毕业班可提前10天,即820日开学,但不得收费);

二、全县所有在职教师,均不得在校内或校外组织学生补课,更不得搞收费补课;

三、暑假期间,县教育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明查暗访,并接受举报投诉。凡有顶风违纪者,县教育局将依据《池州市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从严查处;对坚持不改,情节严重,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依法依规惩处,并追究所在单位领导人的责任。

希各校尽快将以上通知传达到每一位教师,严明纪律,令行禁止!

 

二○○七年六月二十九日

 

责任编辑:dzdyz

本文引用地址: http://www.dzjy.gov.cn/jcdd/2007/0909/article_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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