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举制度的废除与清末新教育制度的建立
科举制度的废除与清末新教育制度的建立
满清王朝到了光绪、宣统年间,已经是百孔千疮,腐败不堪了,百年颁面大多是食不果腹,衣不蔽体。许多有志之士,竭力革除弊端,尝试维新。这种顺应历史发展规律的革新运动,直接威胁着帝王们的统治。为了维护自身利益,统治者也不得不在形式上作某些变革,以便苟延残喘,其中比较突出的就是废除科举,兴办新学。1901年(光绪27年),清廷下令改革科举内容,废八股,试策论。1902年(农历壬寅年)颁布张百熙拟订的《钦定学堂章程》,是为“壬寅学制”,该学制分学校为七级:蒙学堂四年,寻常小学堂三年,高等小学堂三年,中学堂四年,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三年,大学堂三年,大学院无定期。儿童六岁入学至大学毕业共计二十年。1903年(农历癸卯年)又颁张之洞、张百熙与荣庆合订的《奏定学堂章程》,是为《癸卯学制》,该学制分为三段七级,长达二十九到三十年。第一段为初等教育:分为蒙学院四年,初等小学五年,高等小学四年,共十三年;第二段为中等教育:设中学堂五年;第三段为高等教育:分为高等学堂三年,分科大学堂三到四年,通儒院五年,共十一到十二年改小学教育为两级九年制。这是两个关于教育的纲领性的诏令。当时教育上的某些变通,即据此办理的。1905年清廷终于全废科举,广开学校,成立中央教育行政机关――学部,国子监并其中,统辖全国教育。1906年于各省设提学使司,专管全省教育。同年,于府、厅、洲、县设劝学所,掌管本府、厅、洲、县教育行政。1907年学部相继颁行《女子小学章程》、《变通初等小学章程》,这些章程对教育宗旨、内容、形式、方法和各级学校修业年限作了一些变革的规定。这比陈腐的科举制度,确实是一个进步。
但是,从本质上看,清末的教育仍然没有完全脱却封建的窠臼。所谓新教育,除了引进资本主义国家的部分教育内容和形式外,仍然是以崇孔尊孔为主,读经讲经仍然是必修科目,对毕业生仍按科举规定给以类似科举出身的学位。封建统治者,为了防备学生“离经叛道”,参加进步活动,对学校施行各种禁锢措施,如校内悬挂“圣谕广训”,逢节必行孔大礼,“平时以端饬品行为一义”,对“明倡异说,下犯国宪,及与名教纲常相违背者,查在实据,轻则持斥退,重则革办”。这些都说明当时的教育不过是拿着“新教育”的瓶子去装“旧科举”的酒液,是属于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的教育。由于政治的腐败,这种新教育的推行速度,也是相当迟缓的,从我县当时的教育情况看,更是如此。
东至县,原属东流和至德两县建制。1958年10月,东流、至德两县合并,195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,定名为东至县。明清之际人口十万余。由于土地硗薄,以济穷困,加上地处江南山区,教育落后,两县新教育名存实亡。其时,除县城有两所由书院改称的学堂之外,广大农村仅有私塾,且时兴时废,因而农村文盲充斥。
辛亥革命,推翻了满清王朝,结束了二千余年封建帝制。但是,由于封建蘖根未断,“五四”运动直至北伐战争以前,国内先后发生袁世凯称帝,军阀割据,段祺瑞误国等政治倒退事件,使中国陷于军阀混战的深渊,以致经济凋弊,民情困顿。教育上,国民政府虽然连续发出所谓改革教育的政令,终因政治混浊,基础薄弱,而少有发展。
附:壬寅学制系统图及癸卯学制系统图
资料来源:《中国近代教育史》《东至教育志》 本站编辑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