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关于调整第三届教坛新星、学科带头人、杰出教师初评、复评(教学业务考核)成绩分配比例的通知有效期:2008-12-01 至 无限期关于调整第三届教坛新星、学科带头人、杰出教师初评、复评(教学业务考核)成绩分配比例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、农村初中、县直学校、民办学校: 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,现对东至县第三届教坛新星、学科带头人、杰出教师初评和复评(教学业务考核)成绩分配比例作出如下调整: 初评成绩:教坛新星、学科带头人的初评成绩40%带入教学业务考核,杰出教师的初评成绩50%带入教学业务考核。 教学业务考核成绩:教坛新星、学科带头人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的60%计入总评成绩,杰出教师教学业务考核成绩50%计入总评成绩。 即:教坛新星、学科带头人的总评成绩=初评成绩的40%+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的60% 杰出教师的总评成绩=初评成绩的50%+教学业务考核成绩的50% 特此通知,请各单位张贴公告。 东至县教育局 |